2018-07-31  |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旅管家小编  | 文章来源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旅游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 行业新闻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	        近日,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印制了《旅行社经营“五必须”、“十不准”》,作为旅行社检查的重要依据,为广大游客出游提供优质服务,全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,推进陕西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	
	 
	
	  据介绍,“五必须”包括: 
	  必须悬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照
	  必须与旅游者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
	  必须向游客提供行程单
	  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
	  必须为出境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
	  “十不准”包括: 
	  不准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
	  不准委派未取得导游(领队)资质的人员提供导游(领队)服务
	  不准组织游客赴非目的地国家(地区)旅游
	  不准经营“不合理低价游”旅游产品
	  不准擅自变更合同行程(特别是擅自增加购物环节)
	  不准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进行购物消费
	  不准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
	  不准针对特殊人群加收旅游服务费用
	  不准随团游客从事违法活动
	  不准随团游客擅自分团脱团